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谈律所培训制度设计 ——第二届杭州市律师事务所主任论坛之培训制度设计

时间:2016-04-18 10:55来源:未知 点击:
很高兴受邀参加今天的论坛。说实话,接到徐宗新副会长的邀请电话,有点诚惶诚恐。
    刚才主持人说了,我们这一小节的主题是律所的制度设计。
    我想,结合我们满江红所,从律所的理念、律所的角色和培训的内容三个方面来谈谈我的个人想法。
    一、律所的理念是培训制度的前提
    律所的任何制度,都与律所的立所(或者说办所)理念分不开。有什么样的理念,就会有什么的制度。培训制度也一样。考虑培训制度,首先需要思考:律所是否需要对律师进行培训?如果需要培训,为什么需要?怎么培训?培训的主体是什么?把这些问题想清楚,达成共识,是设计培训制度的前提。
如果律所创始人或者创始人之后的管理层,仅仅为了自己个人赚几个钱,而不是为这个事务所更好地发展,我个人认为,就没有必要建立什么培训制度,或者说没有必要在律所的层面对律师进行培训。只有把理念建立在推进律所更好地发展、惠及全体律师、让律师事业良好传承兴旺发达的层面,才可能建立起比较好的律师培训制度。我们满江红自98年成立以来,走出的律师就有20多位。而且这些走出的律师,都很优秀,在新的岗位表现都很好。他们的优秀,让我们感到自豪!让我们对满江红的培训制度感到自豪!
    二、律所在培训中的角色定位
    关于律所在培训方面的角色,我个人认为,定位学校比较恰当。老师主要是在这所学校执业的律师。律师既是培训主体又是培训对象。理由是,律师是一个需要终生学习的职业。律师的业务能力,主要靠律师自己学习。应当承认律师的主体地位。所谓培训,就是一个学与授的过程。所以,我个人认为,律所对律师的培训,应当是引导者、支持者、提供者的角色。也就是说,律所是律师培训的学校。在这里,承担具体培训工作的可能是我们律所本身的律师、律所联系的专业人员等等。但,都离不开律所这个关键的角色,而且律所起到的就是引导、支持和提供培训。因此,我觉得定位学校,是恰当的。就象学生和老师一样,哪个学校出来的学生怎么样?哪个学校的老师怎么样?我们律师也一样,哪个所的律师怎么样?
    三、培训的内容
    律所对律师的培训内容,我们主要定位于三个方面:即制度培训、业务培训、文化培训。
    1、制度培训,包括两个方面,律所的管理制度和律师执业制度。只有让律师们特别是新进人员了解这两个方面的制度,才能让他(她)们了解律所、认识律所,了解律师、认识律师,才能让他(她)们在以后的执业生涯尽量不犯错误、少犯错误。因此,我们把制度培训作为律师培训的首要项目。我们的做法是,分解为:律所理念培训(由主任或书记主讲)、律所内部管理制度培训(由分管副主任主讲)、律所业务操作流程培训和执业纪律培训(由分管副主任主讲)。
    2、业务培训,可以说,这是一个贯穿始终、涵盖每个人(包括律所主任自己)的培训,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。这也是培训制度的重点。我们把它分为业务知识培训、业务技能培训和形象培训三个方面。
    对于业务知识,律所组织的形式,我们主要以律所例会专门安排业务学习板块,由每位律师自行选择自己比较感兴趣,且进行较为深入的研究和学习,以近乎沙龙的形式,与全体成员分享。实践证明,这是个比较好的方式,既没有给律师带来很大压力,又能博彩众长、互学互补。我们也有根据需要选择一个主题,进行一段时间的系统学习的做法,这个是补充。
    关于技能培训,主要以传统的师徒结合分组模式。办案技能,与业务知识不同,比较难以系统地阐述。因此,师徒模式,对我们来说,还是行之有效的方式。今年,我们在以往分组的基础上,指定比较年深业务能力相对较好的律师担任各办案小组的指导老师。
    另外,培训的环节,不外乎说教、示范和检查。也就是说,先是说教,告诉培训对象要怎么做;然后是让年轻的律师跟着做,作好示范,让律师在实践中得对培训;最后是检查,利用案卷归档环节进行检查。今年,我们再次推行指导老师听庭制度。具体做法是,由六位担任业务指导的律师,交叉对律师的庭审过程进行不定时、不定人、不定案地实地听庭,并设计一系列指标进行评定,以发现不足、促使律师认真准备案件。指导老师对听庭情况进行汇总分析,再反馈、指导、提炼。实践证明,这个方法有较好效果。
    前面说的是,我们律所自己的内部培训。同时,我们也非常重视接受外部培训,主要是引进来、走出去两个方面。引进来方面,我们每年都要邀请一些专家、同行来律所授课。走出去方面,积极参加律协各专业委员会或其他单位组织的培训。我们特别制定了律师外出培训的费用报销制度,律所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费用,鼓励律师出去参加一些律所需要的专项培训。
    形象培训,主要是指针对律师的职业特点,做一些律师形象方面的培训,让客户或者社会更容易、更直接地认识我们律师,认识这是我们满江红的律师。我们的做法是,请礼仪老师来律所讲课、交流与客户交往的心得、注意平时的言谈举止、带年轻律师一同与客户交流等等。
    3、文化培训。形成良好的律所文化,不是能一蹴而就的。所谓许多许多的传统才能形成一点点文化。培训制度对律所文化的形成,具有重要作用。我们满江红采用务虚与务实相结合的方式,举行座谈会(如感恩座谈会、青年律师座谈会)、开展羽毛球运动、做一些公益活动、鼓励律师之间进行业务合作等等,培训感恩、向上、分享、传承的律所文化。没有传承,就形不成文化,就不可能有持续性的健康发展。
    以上一些做法或心得,并不具有普适性或先进性。律师培训或者培训制度本身的改革也没有终点,永远在路上。不当之处,欢迎大家批评指正。
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6年4月17日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于杭州之江饭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