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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史与党章

时间:2017-09-18 10:51来源:未知 点击:
学党章必须要有一定的党史知识,没有一定的党史知识,就很难全面理解党章的的规定。
一、关于党代会召开。
中国共产党全国党代会:
一大:1921年7月23日上海、南湖,成立中央局,陈独秀为书记,张国焘为组织主任,李达为宣传主任。
二大:1922年7月16日到22日,上海。制订了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。
三大:1923年6月12日到20日,广州。确定了共产党员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。
四大:1925年1月11日到22日,上海,提出了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的领导权和工农联盟问题。
五大:1927年4月27日到5月9日,武汉,选出了中央委员会,陈独秀为总书记。批判了陈独秀的右倾。
六大:1928年6月18日到7月11日,在莫斯科郊外的银色别墅秘密召开,确定了革命处于低潮,党的总路线是争取群众。
七大: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,确定了党的政治路线(放手发动群众,壮大人民力量,在我党的领导下,打败日本侵略者,解放全中国,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新中国)和确定了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思想。
八大:1956年9月15日至27日,北京,对社会基本矛盾作出了科学判断,提出了执政党建设的问题,强调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。
九大:1969年4月1日至24日,北京,提出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。
十大:1973年8月23日至28日,北京,继续左倾错误。
十一大:1977年8月12日至18日,重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任务,但未纠正左倾思想。
十二大:1982年9月1日至11日,北京,邓小平提出:走自己的路,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思想。
十三大: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,北京,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,确立了改革开放。
十四大:1992年10月12日至19日,北京,确立了邓小平理论在全党的指导地位,阐述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。
十五大:1997年9月12日至18 日,确定了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。
十六大:2002年11月8日至 14日,北京,将三个代表为党的指导思想,党章增写了“党徽党旗”一章。
十七大:2007年10月15日至22 日,北京,将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。
党代会在中共党史中清楚地表明,期间都是五年一次,最初是一年一次,最长的六大至七大,经历了十七年,十一大后才五年一次。
二、党章第一条关于年满18周岁的问题。
五大党章首次规定,“党员年龄须在十八岁以上”。此后,除了六大党章无此规定外,此后其他历次党代会通过的党章都有这条规定。
五大以前的党章,以及六大党章,都没有对入党年龄做出限制,这是为何?这是由党所处的革命和建设环境所决定的。一大到四大召开期间,党组织发展较慢,全国党员人数不足千人。
中共七大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指出:“如有在政治上发育得甚早的青年,即是说,未满十八岁的青年已经具备了入党的条件,并且认为如果不接收入党就有所损失,那么特殊地接收其为候补党员,是可以的。但必须在满十八岁以后,方能转为正式党员。”
刘胡兰8岁上村小学,10岁起参加儿童团。1945年进中共妇女干部训练班,1946年到山西省文水县云周西村做妇女工作,担任妇救会秘书,后为主任,并成为中共候补党员。14岁被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,15岁英勇就义。此处要特别强调的是,中国有周岁与虚岁的区别。
三、关于党章第一条中国国籍的问题。
1937年,美国医生马海德成为第一个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外国人。1949年底,中华人民共和国刚成立,周总理亲自批准,马海德加入中国国籍。
印度柯棣华先后在延安和华北抗日根据地服务,任八路军医院外科主治医生。194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2月9日积劳成疾,在中国病逝,他未能看到新中国的成立。
有外国人加入中国共产党。 朝鲜、越南、日本、印度、奥地利、波兰、英国、美国、苏联等国的外籍中共党员(以下简称外籍党员)。他们都有在中国工作或生活的经历,时间有长有短,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间也长短不一。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受到中国共产党的影响,接受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和主张,愿意为中国人民的解放和幸福事业贡献力量,最终成为中国共产党的一员比如: 毕士悌,朝鲜人,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参加过南昌起义和长征。1936年2月22日在指挥强渡黄河战斗中光荣牺牲。洪水,越南人,192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55年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军衔,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授予军衔的唯一一个外籍将军。 
党的一大至七大都没有中国共产党员的国籍规定,八大才规定只有中国公民才能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李铁夫,朝鲜人,192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佐藤猛夫,日本人,194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付莱,奥地利人,194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现行的党章规定,加入中国共产党必须是中国公民。
四、中国共产党与共产国际的关系。
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,就宣布加入共产国际,成为其一个支部,自愿听从共产国际的领导,二大通过一个决议,党名为中国共产党---第三国际共产党支部,党员必须受共产国际纪律约束。
早期中国共产党人,始终自觉将自己视为共产国际的党员。1924年中苏建交谈判时,中国共产党对外蒙古主权就站在莫斯科这边。
1921年至30年代中期,共产国际一直在中国有自己的组织,并在中共中央有自己的代表,中共的党章、党纲当初也是共产国际帮助下制订的。
中共成立之初,按照布尔什维克建党方法,将自己变成职业革命家的组织,骨干党员大多以党的事业为职业,要靠党来解决生活经费,没有党费可交,
到二大后,党费就交不上来,共产国际根据中国共产党提交的预算,按月向中共党、工、团支付经费,到1927年莫斯科支付的经费不下100万美元。
1933年后,中共撤离城市到农村,与共产国际失去联系,自主召开了遵义会议,到延安时,中共经济上独立,毛泽东对共产国际不再言听计从了。
国共合作前中共是一个不到400人的秘密组织。国共合作后发展党员到507万人。
五、三个党员组建支部。
1925年党的四大通过党章的第二次修正案,规定:凡有党员三名以上均得成立一支部。将支部规定为党的基层组织。
“支部建在连上” 是建党、建军的一项基本原则和制度。在江西永新三湾村改编部队,实行“支部建在连上”:在连队设党支部,在优秀士兵中发展党员,在班排设党小组,在连以上设党代表并担任党组织书记。经过实践总结,“支部建在连上”逐渐完善,遂纳入1929年底古田会议通过的决议案并形成定制,成为建党建军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延续至今。
六、入党预备期的变化。
一大通过的《中国共产党纲领》规定:被介绍人必须进行两个月的考察期。
1923年7月党的三大对党章进行第一次修正,规定:本党修补党员的候补期,劳动者为三个月,非劳动者为六个月。
1927年中央政府通过党章的第三次修正,规定:候补党员的修补期,劳动者(工人、农民、手工业者,士兵)没有候补期,非劳动者(知识分子、自由职业者)的候补期限为三个月。
七大的党章规定:
(甲)、工人、苦力、雇工、贫农、城市贫民、革命士兵入党六个月的候补期;
(乙)、中农、职员、知识分子,自由职业者入党须一年的候补期;
(丙)、除甲乙两种成分以外的其他社会成分的人入党,须两年的候补期;
 (丁),凡脱离其他政党加入本党者,须经两年的候补期。
1986年八大党章规定:凡是入党者“必须经过一年的预备期,才能转为正式党员。
1969年九大、1973年十大,取消了预备期。
1977年党的十一大规定了预备期为一年,预备期从上级党组织批准其入党之日算起。
1982年十二大规定了预备期为一年,但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。
十二大后,没有变化。
1977年党的十一大规定了预备期为一年,预备期从上级党组织批准其入党之日算起。
1982年十二大规定了预备期为一年,但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。
十二大后,没有变化。
1925年共产党的四大召开,毛泽东1925年9月到广州被任命为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长,《政治周报》主编,并成为国民党二大资格审查委员会五名成员之一,还在会上作了国民党宣传工作报告。1926年2月,毛担任国民党农民运动委员会委员,1926年7月,毛泽东作为国民党农民运动领导人到湖南指导考察。
1924年1月20日至30日,国民党在广州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,选出中央执行委员24人(其中有共产党员谭平山、李大钊、于树德等3人),中央候补执行委员17人(其中有共产党员沈定一、韩麟符、毛泽东、张国焘、于方舟、瞿秋白等6 人)。
在随后选出的国民党中央领导机构中任职的共产党员有:央执行委员会常委谭平山,组织部部长谭平山,秘书杨匏安,工人部秘书冯菊坡,农民部部长林伯渠,秘书彭湃。
1926年1月1日至26日,国民党在广州召开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,选出中央执行委员36人(其中有共产党员谭平山、林伯渠、李大钊、于树德、吴玉章、杨匏安、恽代英等7人),中央候补执行委员24人(其中有共产党员毛泽东、许苏魂、夏曦、韩麟符、董用威、屈武、邓颖超等7人),中央监察委员12人(其中有共产党员邵力子、高语罕2人),中央候补监察委员8人(其中有共产党员江浩、谢晋2人)。
现行的双党籍者一般是先加入民主党派,而后再加入共产党。对要求加入共产党的民主党派的一般成员,认为只要这些人员具备共产党员条件,就可以按照党章规定为他们办理入党手续。而对于担任民主党派各级导职务的,应按照中央有关规定适当加以控制,鼓励这些领导留在党外工作。如个别人员确实需要吸收入党时,应由同级党委审议后,再行征求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的意见,然后按照党章规定办理入党手续,报上级党委审批。民主党派成员加入共产党后,并不要求民主党派成员退出原来的党派,他们可继续参加原党派的活动和工作。但必须编入共产党支部过组织生活。